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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,各行业老年人体协及有关单位:
为学习贯彻党的“十八大”精神,全面落实《全民健身计划(2011-2015年)》和《中国老龄事业发展“十二五规划”》,进一步促进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,拟于2014年9月22日至26日在四川省德阳市举办全国老年人太极拳(剑)交流活动。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,请积极组队参加。
2014年全国老年人太极拳(剑)交流活动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
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。
二、承办单位
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德阳市体育局、德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
三、参加单位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各行业老年人体协及有关单位。
四、时间、地点
2014年9月22日至26日在四川省德阳市举行。
五、交流项目
(一)集体项目(配乐,所配音乐不得有歌词伴唱和说唱的内容):
1、42式太极拳竞赛套路(不得有队形变化)。
2、42式太极剑竞赛套路(不得有队形变化)。
3、其他太极拳。
4、其他太极器械。
5、太极健身发展创新项目(徒手或持械)
要求:形式新颖 、健康向上、简单易学、利于普及,健身效果好、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太极操、太极功法、太极健身舞、各式太极健身器械等,时间5分钟以内。
(二)个人项目(不得配乐):
1、42式太极拳竞赛套路
2、陈式太极拳竞赛套路
3、杨式太极拳竞赛套路
4、吴式太极拳竞赛套路
5、各式传统太极拳或自编太极拳套路
6、42式太极剑竞赛套路
7、各式传统太极剑或自编太极剑套路
8、其它各式太极器械套路
24式太极拳不列为本次交流活动项目.
六、参加办法
(一)以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各行业老年人体协、德阳市为单位组队参加。
(二)每队报领队、教练各1人,队员8—10人。领队、教练可兼队员(在规定的名额内),但必须在报名时注明。
(三)参加队员必须是经常参加锻炼,适宜参加该项目交流。年龄规定为55岁(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)至70周岁(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四)集体项目:每队可报两项(拳、械各1项),太极健身发展创新项目1项(徒手或持械);集体项目不少于6人上场,每少1人扣0.5分。每有一名男队员加0.02分, 最多加至0.12分。
(五)个人项目:每队每项最多报4人(男、女各2人),每人最多可报1项太极拳、1项太极器械,可兼报集体项目。
七、交流办法
(一)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印制的《传统武术竞赛规则》及相关补充规定。
(二)时间规定:拳术5—6分钟,器械3—4分钟(不含发展创新项目)。拳术5分钟时,器械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意。
(三)集体项目的比赛顺序由赛前裁判长和教练员联席会当场抽签确定,音乐(U盘或光盘)由各队自备, 音乐伴奏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,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.1分,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.1分。交流活动时,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。
(四)队员均自备符合《规则》规定的参赛器械,着民族服装或运动服装(集体项目必须着装统一)。
(五)个人项目的交流顺序由编排组提前抽签排定。凡报名后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人员和项目,均直接安排在相关项目组别的最后一位上场。
八、奖励办法
(一)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(男女分别录取)按上场队数和人数的60%为优胜奖、40%为优秀奖。
(二)发展创新项目颁发60%最佳创新奖和40%创新奖。
(三)设体育道德风尚奖,颁发给贯彻大会宗旨、遵守大会规定、展示出良好道德风尚的代表队和个人。
九、报名、报到
(一)各单位须于2014年8月23日前,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将报名表(格式附后)分别报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德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。
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联系方式:
地 址: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
邮 编:100763
联系人:孟 翔
电 话:010—87182417、87182450
传 真:010—67185540、67133577
电子邮箱:zhongguoltx@163.com
德阳市老年人体育协会联系方式:
地 址: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147号
邮 编:618000
联系人:韦海棠 颜 和
电 话:0838-2309275
传 真:0838-2309275
电子邮箱:dystyzh@163.com
(二)各队于9月22日到德阳市报到(具体地点另行通知),报到时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<<自愿参加责任书>>(格式附后)。
十、仲裁委员会
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要求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十一、裁判员
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聘,其余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创新项目设大众评委,各参加队可推荐1人参加评判,评判法则另定。
十二、经费及其它
(一)各参加代表队的经费自理,大会统一的食宿费每人每天240元,报到时交纳。
(二)各代表队要对本队人员的健康状况严格把关,加强管理,若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,由本人负责,所在代表队负责处理。
十三、本规程解释、修改权属主办单位。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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